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東代表監事王明明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鑒于杭州聯創永溢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杭州聯創永源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目前已減持完畢,王明明先生作為杭州聯創永溢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推薦的監事現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職務,王明明先生辭職生效后,將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王明明先生離任后導致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為了確保公司監事會的順利運作,其辭職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王明明先生仍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繼續履行監事職責。公司將盡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監事的補選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明明先生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王明明先生擔任公司監事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公司及公司監事會對王明明先生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