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從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獲悉,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自然資源廳、農牧廳、國資委、林草局、氣象局等6部門于近日聯合發文部署進一步完善新能源開發模式的12項舉措。
按照部署,內蒙古將從系統謀劃整體布局、加強完善非建設用地租賃管理、推廣集體建設用地入股聯營模式、強化國有建設用地要素保障、推進鄉村振興融合發展、推廣“新能源+”開發模式、鼓勵區內國有企業參與新能源開發建設等7個方面,著力推動新能源產業助力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土地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和保障農牧民長期穩定增收。
下一步,自治區能源局將會同有關廳局加快完善相關政策,高效完成風光、土地資源摸排工作;加強對各盟市落實情況的跟蹤指導,通過實地調研、線上調度等方式,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推進會,交流經驗,解決問題;建立健全政策動態評估機制,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優化政策措施,確保政策精準落地。(內蒙古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