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在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向峨邊縣昌源礦業有限公司青山磷礦頒發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后的首本不動產權證書(采礦權)和采礦許可證書。
記者了解到,這標志著四川省落實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現礦業權登記由“審批登記”到“物權登記”的根本性轉變,四川礦產資源法治化、規范化管理進入新階段。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施行以來,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通過更新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升級改造礦業權審批系統,優化申報流程、強化部門聯動、提升服務效能,推動新舊制度無縫銜接。
9月2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礦產資源法〉實施銜接過渡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礦業權登記和勘查開采許可申請臨時服務指南,進一步優化審批登記程序、精簡規范申請要件;加快上線運行新的審批登記服務系統,持續推進礦業權登記“一網通辦”,讓“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不斷提升礦業權審批登記效率和便利度。
據了解,在以往的“一證載兩權”制度下,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既是物權,也是行政許可權,即一個證書同時承載了民事財產權和行政許可權兩項不同權利。今年7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正式實施并進一步對礦業權管理制度進行系統性重構,建立了礦業權物權登記和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行為許可制度,實行“權證分離”管理新機制。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明確,設立礦業權的,應當向礦業權出讓部門申請礦業權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礦業權出讓部門應當將相關事項記載于礦業權登記簿,并向礦業權人發放礦業權證書。礦業權人取得礦業權后,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作業前,應當編制勘查、開采方案,報原礦業權出讓部門批準,取得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機關黨委書記謝安軍表示,“此次發證不僅是四川省的首次實踐,也是全國范圍內‘權證分離’較早落地的案例。今天‘首證’的頒發,更加強化了對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有助于進一步增強礦業權人安全感、獲得感,提高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效率,加快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和發展勝勢。”
“權證分離”為企業吃了“定心丸”。峨邊縣昌源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說道,“這份首本證書,對我們來說,意義非凡,消除了我們因政策過渡產生的疑慮,也鞭策我們在后續礦山開發中必須堅持依法開采,合規經營,全面提升資源開發利用的效率和技術水平”。(封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