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優能(集團)礦業有限公司赫章縣六曲河鎮拉蘇煤礦因其所屬礦區的安全隱患,被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合并罰款人民幣11萬5000元整(¥115,000.00)。
據公告內容,此次罰款的主要原因為該礦區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包括風速傳感器未能在規定風速超限時發出報警信號,未加強井巷維修導致局部地段嚴重底鼓,煤礦工作面一氧化碳傳感器懸掛高度未達標,以及防突專項設計內容不符合相關規定,運輸巷維修處沒有臨時支護和防止失修范圍擴大的措施。
貴州優能(集團)礦業有限公司赫章縣六曲河鎮拉蘇礦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99條/款2項,《安全生產法》第102條/款/項,《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4條/款/項,構成了行政違法行為。為此,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下達了合并罰款人民幣11萬5000元整的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