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0762 股票簡稱:西藏礦業 編號:2022-016
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2021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印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證上〔2022〕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將本公司募集資金2021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1.2011年非公開發行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1〕381號)核準、《關于同意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批復》(藏國資發〔2010〕282號)同意,本公司通過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八家特定投資者發行了41,615,335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29.18元。截至2011年4月27日,本公司實際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1,615,335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214,335,475.30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人民幣40,179,071.05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174,156,404.25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分所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XYZH/2010CDA4007-4號)。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別與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金已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2.2016年非公開發行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325號)核準、《關于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非公開發行方案的批復》(藏國資發〔2015〕91號)同意,本公司通過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3家特定投資者發行了44,844,363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0.45元。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實際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4,844,363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68,623,593.35元,其中西藏自治區礦業發展總公司(現已更名為西藏礦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縣羅布莎I、II礦群南部鉻鐵礦采礦權資產認購19,587,035股,資產認購共計人民幣204,684,515.75元;其余發行對象以現金方式認購25,257,328股,現金認購共計人民幣263,939,077.6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人民幣16,509,433.92元(其中:保薦承銷費用15,000,000.00元,其他發行費用1,509,433.92元),募集資金現金凈額為人民幣247,429,643.68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XYZH/2016CDA50025號)。本公司分別與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金已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二) 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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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深證上〔2022〕12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證上〔2022〕1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并連同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如下:
1.2011年非公開發行
2011年6月,本公司會同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2011年9月,本公司會同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國銀行康昂多路支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2年7月,因募集資金賬號發生變更,本公司會同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國銀行康昂多路支行重新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5年4月,為了擴大與多家銀行的合作,本公司決定撤銷原中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城西支行開設的白銀扎布耶鋰業有限公司二期募集資金專戶,同時決定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分行開設新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2.2016年非公開發行
2016年4月,本公司會同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個募集資金專戶和1個定期存款賬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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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1。
2. 本期超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超額募集資金的情況。
(二)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異常情況說明詳見本報告附件2。
(三)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詳見本報告附件2。
(二)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
(三)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說明
本公司本期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