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
選礦廠車間鋼平臺鋼材加工制作采購項目
二次競價公告
一、競價條件
本競價采購項目為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選礦廠車間鋼平臺鋼材加工制作采購項目。項目業主為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項目編號: THJJ-GCJGCG-01 ,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單位為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以下簡稱 項目單位 )。項目已具備競價條件,符合條件的生產或銷售單位可參加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選礦廠車間鋼平臺鋼材加工制作采購項目的競價。
二、競價內容
(一)競價內容:
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選礦廠車間鋼平臺架設所需的鋼材加工制作采購項目,按照鋼平臺設計圖紙所示范圍所有鋼構件的加工制作,包含原材料采購、加工制作、運輸等所有費用,鋼構件加工制作數量約81.4噸,具體以設計圖紙為準。
(二)競價限價
競價限價:46萬元(含鋼材原材料、加工安裝所需輔材、運輸到業主方廠房等全部費用,含13%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交付期限:自發布成交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交付至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選礦廠。
三、競價人資格要求
(一)競價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競價要求競價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提供本次項目要求的產品和服務,獨立簽訂采購合同,具備履行合同能力,有能力提供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選礦廠車間鋼平臺鋼材加工制作采購項目的生產或銷售單位,且依法經營、資信狀況良好,質保服務及時者。
2.能夠提供鋼結構生產加工制作安裝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且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注冊資金大于300萬元。
3.信譽要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信譽良好。
4.類似業績要求:提供近三年相同或類似(2022.2023.2024)的100萬元以上業績至少3項。
5.商業信譽:競價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6.本項目資格審查不接受聯合體競價。
7.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競價。
四、競價文件的獲取
(一)競價文件的獲取
1.報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4日下午18:00
2.競價文件獲取方式:通過歐貝工業品供應鏈生態平臺(https://www.obei.com.cn/web-portal/obei/index.html)報名。
3.競價文件售價:每套競價文件售價為人民幣200元,請銀行轉賬(打款時務必在備注欄寫明項目名稱及打款的單位名稱,必須為公對公轉賬,否則取消競價資格)至以下賬戶:
戶名: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
賬號:30122001040005648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尼勒克縣支行
聯系人及電話:王全岐 18290967893
(二)現場踏勘
項目單位不組織現場踏勘,可自行踏勘。
(三)競價保證金
1.競價保證金:1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銀行轉賬。
2.競價保證金繳納賬戶
賬戶名稱:新疆天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信息
開 戶 行:中國農業銀行尼勒克縣支行
賬 號:30122001040005648
3.款項用途:競價保證金(打款時務必在備注欄寫明項目名稱及打款的單位名稱,必須為公對公轉賬,否則取消競價資格)
4.到賬時間:2025年10月24日 18:00時前
(四)競價截止時間:加急標書代寫
2.競價時間:2025年10月25日9:30 12:00時(北京時間)。
3.競價書遞交:2025年10月25日9:30 12:00以前以PDF格式上傳至歐貝 工業品供應鏈生態平臺。
(五)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競價結果無效:
1.1競價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合同的;
1.2競價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1.3采取行賄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成交競價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5本競價文件(包括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定,若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以新頒布或修訂后的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價公告在____(www.zhaobiao.cn)上發布。
(七)合規聲明
本競價文件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定,若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以新頒布或修訂后的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八)權利聲明
禁止對本競價文件或公示信息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載(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轉載、修改后轉載)或任何未經書面授權的使用。轉載依法競價項目的競價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變競價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內容,須注明信息來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法轉載(包括但不限于改變內容轉載、轉載不注明來源、遺漏或不及時轉載修改或補充內容等)競價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對競價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內容進行不全面、不準確、不客觀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違法或違反本條規定轉載、使用本競價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購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