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一種重要物質基礎,是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對此,要牢固樹立節約集約的礦產資源觀,堅持走可持續發展戰略,確保礦業經濟得到長遠的發展,為新舊動能轉換提供更加堅實的資源保障。
我市是典型的資源型城市,礦產資源豐富,現已發現礦種40種,探明有儲量礦種19種。經2017年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數據統計,目前全市合法有效礦山共104家,包括煤炭、鐵礦、稀土、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用花崗巖、礦泉水等11種礦產。其中:煤炭資源集中分布于中、西部平原地區,全市累計查明煤炭資源儲量151.58億噸,全市含煤面積達3920平方千米。微山縣稀土礦區是全國發現的三大輕稀土基地之一,為輕稀土資源的典型代表。
近年來,市國土資源局堅持把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維護良好礦業秩序,作為關系全市科學發展、事關全市大局的戰略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提高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礦產資源開發監管長效機制。落實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通過下發通知、異常名錄管理、實地核查等形式,落實礦業權人責任,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信用約束的新格局。抓好礦產督察工作。建立了督察員制度,完善督察方案,落實督察任務,強化對礦產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專門印發《關于認真做好礦產督察工作的通知》《濟寧市礦產督察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礦業權管理。在采礦權管理方面,從辦理程序、申報資料、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義務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范,嚴格審查把關,簡化審批環節。全面加強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深入開展中心城區城市建設壓覆煤炭資源調查工作,為規劃選址、處理資源壓覆問題提供了較為科學的地質依據。開展濟寧市城市規劃區煤炭資源采空區地質調查及穩定性評估、濟寧市建筑用地砂開發可行性研究調查,目前兩項目已全面開展。開展煤礦超層越界開采專項檢查整治行動。與市煤炭局、魯西煤監分局抽調人員組成執法督查組,開展了煤礦超層越界開采監督檢查,對無證開采、關閉煤礦死灰復燃、以探代采煤炭資源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著力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將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與打非治違、礦產督察、衛片執法檢查、科技管礦等專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全力推進科技管礦工作。對24家省屬煤礦、26家市屬煤礦,實施了“科技管礦三維建模及系統接入項目”,開展了信息采集、模塊對接及系統接入等工作。
強力推進露天非煤礦山綜合整治。制定出臺規章制度。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非煤礦山監管建設綠色礦山的意見》《濟寧市露天非煤礦山管理辦法》《濟寧市露天非煤礦山管理責任分工》《濟寧市露天非煤礦山綜合驗收導則》等一系列文件,對露天非煤礦山開發利用遵循的原則、出讓程序、開采要求、監督管理等做出詳細規定,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開發利用和監管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嚴格把控礦山準入門檻。按照市政府文件規定,今后新建、改建、擴建、整合的建筑用石材的露天非煤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100萬立方/年,飾面用石材的露天非煤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60萬立方/年,水泥用灰巖的露天非煤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100萬立方/年,確保我市露天開采礦山建設水平持續提高。加大礦山關閉整合力度。對于不符合安全生產、資源開發、環境整治、林業砍伐等法律規定,處于“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存在一個礦區多個開采主體、生產規模、安全距離達不到標準等情形的露天開采礦山企業,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通過實施整治,全市露天非煤礦山數量減少至48家,露天礦山開采“小”“散”“亂”現象得到一定的遏制。全面實施信息化平臺監管。將科技管礦建設中的露天開采礦山遠程監控系統與大氣污染二級監管平臺緊密結合,在完成視頻、產量、預警等監控的基礎上,加裝礦山大氣污染監控設備(PM10),實現資源開發和大氣監測數據的采集、傳輸、控制、報警等功能的綜合管理。
全力做好國土資源領域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以非煤礦產資源開采的揚塵污染防治監管為核心,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鐵腕施策、重拳出擊,全力整治國土資源領域大氣污染問題,不斷推進全市空氣質量改善提升。印發了《全市國土資源領域冬季封土行動方案》《濟寧市露天非煤礦山企業大宗物料錯峰運輸方案的通知》《全市國土資源領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濟寧市國土資源領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七步法”工作手冊》等一系列文件,密切分工,強化督導,狠抓環保突出問題整治。扎實開展督導巡查。市、縣多次組織國土、環保、安監等部門成立督查組,圍繞建立領導機構、規范化管理臺賬、“一礦一案”編制整改落實、違法開采等方面,對全市范圍內的露天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動態巡查,全市共查處違法企業7家,有效震懾和制止了各類違法開采行為,推動了礦山整治工作順利實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根據市統一部署,去年以來開展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數十次,督導巡查各縣(市、區)落實應急措施上百次,國土資源領域大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嚴格落實礦山企業治理和監測主體責任,督促礦山企業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絡,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對采礦人履行義務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不斷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在礦山修復獎勵、基礎設施建設配套、稅收費用分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礦區群眾社會保障、土地占補平衡指標使用等方面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對治理責任主體滅失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向上級財政爭取、地方財政配套的方式,整合各類涉農、涉礦等資金投入,集中推進、重點突破。
下步工作中,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將繼續采取有力措施,不斷深化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礦政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希望全社會行動起來,更加合理保護和珍惜礦產資源,更加科學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努力實現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