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是發展之基、生產之要,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事關國家現代化建設全局。為保障礦產資源安全供應,推進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快礦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全面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促進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制定《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落實國家資源安全戰略、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涉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當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規劃》以2015年為基期,以2020年為目標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 規劃基礎
第一節 主要成效
我國是礦產資源大國,也是礦業大國,已發現礦產172種,探明資源儲量的162種,品種較為齊全,勘查開發體系完整,主要礦產品產量和消費量居世界前列。《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年)》實施以來,找礦不斷取得重大突破,資源供應能力明顯增強,開發秩序全面好轉,礦產資源管理改革逐步深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有效應對了國內外環境的復雜變化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為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地質找礦取得重大進展。2008年以來,累計投入地質勘查經費8000多億元,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708處,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取得重大進展。石油、天然氣新增探明地質儲量保持高位增長,北方砂巖型鈾礦、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勘探取得重大突破,銅、鋁、鉛、鋅、金、鎢、鉬等金屬礦產發現一批世界級大礦床,主要礦產資源儲量在開采強度持續加大情況下實現普遍增長。完成全國礦產資源潛力評價、礦業權實地核查、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等三項礦產資源國情調查,摸清了油氣和25種重要固體礦產資源潛力,掌握了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完成22種重要礦產利用效率調查評價。
礦業經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全國采礦業固定資產投資累計達9萬億元以上,原礦產量累計達700億噸以上,煤炭、油氣、金屬、非金屬采選及壓延加工銷售產值累計超過160萬億元。資源稅、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資源補償費累計收入9000億元。因礦而興的城市達到240座,現礦業從業人員1100余萬。煤炭、十種有色金屬、黃金等產量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礦業經濟規模不斷增長。
礦業秩序加快好轉。持續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開展全國稀土專項整治等重大行動,強化規劃布局和資源開發整合,實現了礦業投資熱潮下開發秩序明顯好轉。全國礦山數量較規劃基期減少3.3萬個,其中小礦減少2.8萬個,大中型礦山比例由7.8%提高到11.6%,違法違規案件總體下降近一半,一批重大礦業糾紛得到協調解決,基本形成規模開發、集約利用、安全生產、秩序良好的資源開發新局面。
資源環境保護水平穩步提高。推進礦產資源補償費與資源儲量消耗掛鉤,組織實施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40個國家級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成效顯著,發布160余項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標準。全面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累計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773億元,治理恢復面積32.5萬公頃。推進661個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試點,礦業綠色轉型升級步伐加快。
國際合作取得新進展。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礦業合作關系。礦產品貿易保持高速增長,2014年貿易總額達到1.1萬億美元,連續多年占全國商品進出口總額四分之一,2015年因價格因素下降為8000多億美元,但進出口實物量仍然保持增長。健全境外礦業投資合作支撐服務體系,推動國有企業、地勘單位、民營公司多元投資,與80多個國家和地區合作開展能源資源勘查開發。
礦產資源管理逐步規范。堅持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持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礦產資源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健全礦業權市場交易體系,建成296個省級、市級礦業權交易機構。全面實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新疆油氣改革試點順利推進,油氣資源領域改革不斷深化,頁巖氣探礦權招標全面推行。堅持陽光行政,完善管理制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勘查開發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建立。
第二節 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產業邁上中高端水平,“四化”深入發展,新的增長動力正在孕育形成,新的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不斷成長壯大,蘊藏巨大需求空間。同時,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國內外資源形勢發生深刻變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繁重,礦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管理改革十分緊迫。國際礦業市場波動加劇,地緣政治日趨復雜,礦業國際合作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資源安全始終是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問題。我國資源總量大,人均少,資源稟賦不佳。多數大宗礦產儲采比較低,石油、天然氣、鐵、銅、鋁等礦產人均可采資源儲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資源基礎相對薄弱。當前,我國仍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能源資源需求增速放緩,但需求總量仍將維持高位運行,預計到202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量約為50億噸標準煤,鐵礦石7.5億噸標礦,精煉銅1350萬噸,原鋁3500萬噸。受國際礦業市場影響,國內勘查投入趨于下行,增大了我國礦產資源安全供應風險。
礦業形勢深刻變化倒逼礦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受世界經濟低迷、需求放緩、能源結構調整,以及前期高強度投資所形成的產能集中釋放等因素影響,全球礦產品供應總體過剩,價格急劇下跌。國內礦產品價格競爭力不強,礦業企業普遍經營困難,煤炭、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同時,世界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迅猛發展,非常規能源、稀土、鈮、鉭、鋰、晶質石墨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礦產需求逐步凸顯,我國相關礦產資源雖有比較優勢,但產業發展層次低,資源保護力度有待加強。礦業發展必須適應市場變化,堅持創新發展,加快礦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綠色發展要求資源開發利用方式加快轉變。我國礦產開發集約化規模化程度不夠,小型及以下礦山占比88.4%,但產能占比不足40%。部分礦山采富棄貧、采易棄難,資源浪費現象仍然存在。長年積累的礦山環境問題突出,采礦累計占用損毀土地超過375萬公頃。加快轉變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推動礦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
發展更高層次開放型經濟亟待提升礦業國際合作能力與水平。世界經濟深度調整、復蘇乏力,國際貿易增長低迷,全球礦業市場更加復雜多變,資源競爭和壟斷不斷加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強產能合作和基礎設施、裝備制造、國際金融等領域的廣泛合作,為我國拓展礦業國際合作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和平臺。但總體上看,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礦業市場競爭的能力不夠強,配套政策、人才隊伍還不能滿足礦業全球化和現代化的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當前,礦業經濟下行、企業經營困難、國際競爭加劇,礦業發展的活力動力不足;同時,資源約束趨緊、生態問題突出、民生訴求多元等相互交織,礦產資源管理領域深層次矛盾亟待解決。特別是資源配置政府干預仍然較多,礦業權市場規則不完善,現代礦業市場體系尚不健全,資源開發經濟調節和利益分配機制不夠合理。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理順體制機制,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礦業發展活力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