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提出20周年,我國扎實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在生態環境部7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張玉軍指出:“20年來,在‘兩山’理念指引下,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態文明建設,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生態文明建設從理論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的成就舉世矚目,成為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顯著標志。
●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是引領和方向
2017年以來,生態環境部先后組織開展7批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共命名572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240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這些地區如同一顆顆種子深植在祖國大地上,讓生態文明理念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在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中,始終堅持把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作為硬杠杠,示范區的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普遍在省內名列前茅。同時,將近一半的“兩山”基地生態狀況達到“優”級,生態“家底”越來越厚。
綠色發展“持續領跑”。聚焦“雙碳”目標,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地區率先推動從能耗“雙控”逐步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單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強度在各省也大都是領先水平。
“兩山”轉化“路徑更寬”。推動把好生態變成“金飯碗”,顏值變價值,引導各地依托生態優勢,開展富有成效的實踐探索。凝練形成“護綠換金”“聚綠成金”“借綠生金”三種轉化路徑,以及生態補償、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生態金融等七種轉化模式。
制度創新“走出新路”。鼓勵地方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上進行探索,包括海南保亭創新“基礎+治理+獎勵”的補償模式,水質達標率提升了25%;福建武夷山建立“兩級流轉”機制,帶動旅游收入年增18%。還有像“積分銀行”這些好的做法,有效調動老百姓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
今年,中央批準生態環境部保留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兩個示范創建項目。按照新要求,今年遴選工作出現新變化:指標優化、程序簡化、頻次減少、監管加嚴。
“全力推動生態文明示范建設提檔升級。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是引領、是方向。”張玉軍強調,“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修改后的規程指標,開展新一批生態文明示范創建遴選工作。同時,加強宣傳推廣,系統總結提煉典型經驗,持續講好中國生態文明故事。”
●牢牢把握生物多樣性“牛鼻子”
生物多樣性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基石,生態環境部組織起草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于5月公開征求意見,目前正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我們期望通過《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的修訂和后續評價工作,牢牢把握生物多樣性這個‘牛鼻子’,全面提升自然生態保護監管水平,有力支撐美麗中國建設。”張玉軍表示。
《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旨在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統籌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各項工作,落實生態環境部“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職責。
更重要的是,這是我國在生物多樣性國際履約中的責任擔當的體現。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標準體系、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長效機制,是推動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的關鍵舉措。當前,亟需對標“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全球目標,構建與國際接軌的本土化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不僅能評價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其評價結果還能服務于生物多樣性國際履約工作。
張玉軍介紹稱:“一方面,圍繞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三方面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指標體系;另一方面,評價指標突出實用性和準確性,既能夠在頂層設計上引領和指導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又能夠動態反映區域生物多樣性的狀況和保護成效;同時,評價方法借鑒國際上生物多樣性評價常用的‘紅綠燈法’,對于好轉的指標‘亮綠燈’,穩定的指標‘亮白燈’,一旦出現明顯變差賦‘紅燈’,評價結果簡單明了且職責清晰。”
我國積極引領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進程,推動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不斷邁上新臺階,包括推進昆明生物多樣性基金全球項目遴選工作,為推動實現“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目標貢獻中國力量;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主流化,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及制度體系,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
●持續深化“綠盾”強化監督工作
生態環境部不斷深化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規程(試行)》,全面啟動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工作,加大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破壞問題查處力度。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開展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人為活動常態化遙感監測,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建立“監控發現—移交查處—督促整改—上報銷號”常態化、全鏈條監管工作機制,實現生態破壞問題閉環管理,基本扭轉了侵占破壞重要生態空間的趨勢。
“綠盾”行動是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監管的重要舉措。2017年以來,連續8年開展“綠盾”強化監督,解決了一大批生態環境問題,充分發揮了警示震懾作用,推動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空間保護取得顯著成效。
近年來,“綠盾”強化監督工作持續深化。拓展監管范圍,去年將生態保護紅線納入“綠盾”行動,對50個自然保護地和14個城市生態保護紅線內的452個問題點位開展現場巡查,督導推進問題整改。強化聯合協同,共同推進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監測、執法、損害賠償與成效考核等工作。同時,強化制度建設、提升監管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采礦采砂(石)、工礦企業、核心區緩沖區違規水電和旅游開發等重點問題已基本實現動態清零,其他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內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正在有序進行整改和生態修復。
“‘綠盾’已成為自然生態監管領域常態化、標志性的工作。”張玉軍強調,“今年,我們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聚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的違法違規開發建設活動和其他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人為活動,開展‘綠盾’重要生態空間強化監督,深入推進問題整改和生態修復,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生態破壞行為的‘零容忍’,‘減存量、控增量’,不斷鞏固和提升監管成效,為美麗中國建設筑牢生態根基。”(中國能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