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事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近年來,我國能源資源供需環境和安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的重要性越發凸顯。今年的全國自然資源工作會議提出,圍繞加強重要能源礦產資源國內勘探開發和增儲上產,全面啟動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中國自然資源報》3月16日起開設“新一輪找礦突破大討論”專欄,旨在引導地勘行業廣泛參與討論,積極建言獻策,凝聚行業共識,推動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扎實開展。
借鑒土地掛牌出讓,完善油氣礦業權競價規則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推行油氣礦業權競爭性出讓方面,經過不斷探索實踐,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一是我國油氣資源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出讓+登記”的合同管理方式和以“價+率”(探礦權出讓收益金+礦業權出讓收益率)為主的出讓收益征收方式。二是油氣資源上游領域的全面競爭出讓格局已經形成,實現了非常規油氣到油氣資源全領域的過渡。《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2020年5月1日實施以來,自然資源部出讓的82個油氣探礦權中,常規油氣占大部分(53個)。三是市場主體的認識逐漸趨同,新的勘查開采體系正在形成。在近3年自然資源部組織出讓的66個油氣探礦權中,“三桶半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長石油)成功競得25個(占37.9%)。地方國企和民營參與度也大幅提高,除延長石油外,貴州頁巖氣公司、新疆能源、廣西柳州發電、云南能投、德令哈國有資產投資公司等地方國企競得18個(占27.3%),新疆互盈、深圳質躍、新疆元洲等民營企業共競得23個(占34.8%),以大型國有石油公司為主導、多種經濟成分共同參與的勘查開采體系正在逐步形成。
盡管如此,油氣礦業權出讓市場目前依然存在如何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競價機制、克服單一“價高者得”模式等問題。在土地掛牌出讓實踐中,北京市和杭州市的做法有效抑制了過高溢價,因此筆者建議,借鑒兩地土地招拍掛的做法,進一步完善油氣礦業權競價機制。
北京、杭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價的做法和特點
北京和杭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價規則的主要做法和經驗,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競價階段劃分,主要分為掛牌競價和限時競價兩個階段。掛牌報價結束后,北京進行現場競價,現場競價若達到中止價,且有多個競買人報價達到中止價后,通過搖號確定競得人;杭州則是進入限時競價,按照4分鐘一個周期進行報價,最終按照價高者得確定競得人。
二是中止價對競價規則的影響。北京、杭州的掛牌競價規則中均有中止價的要求,即未達到中止價為自由競價,達到中止價后為其他規則。北京規則為現場競價達到中止價后,若還有競買人要求報價,則進入“競現房”環節,按照競買人提交的現房銷售比例確定競得人。2022年2月結束的北京首輪土地出讓中,18宗地塊一半設置了中止價、競現房銷售環節。現房銷售拉長了項目的回款周期,對房企的資金情況、經營能力有所考驗。杭州規則為掛牌競價階段網上報價,一旦到達中止價,網上競價(不論處于掛牌競價或限時競價階段)隨即中止,轉入約定時間地點的線下密封一次報價(報價的限制區間由出讓文件確定)。杭州土地掛牌競價的規則的主要創新點,是在掛牌競價期內(含限時競價),一旦報價大于或等于中止價,則競價立即中止,系統進入詢問期并轉入線下密封一次報價(時間另行通知),密封報價的報價區間由出讓文件規定,所有參加線下一次競價的競買人可以在報價區間內任意出價,最終確定出價第二高者為競得候選人。
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多個城市在土地掛牌自由競價環節后設置額外環節,并設置中止價。中止價對土地出讓成交價區間進行了硬性規定,超出溢價區間的報價為無效報價。從出讓人角度來看,在網上競價達到中止價前,實行自由競價,充分保證了競買人的競爭意愿,也保障了資源所有者權益。從競買人的角度來看,在競價到達中止價后,北京和杭州采用“競現房”“競第二價”等方式調控競價熱度。杭州確定線下一次報價的第二高價為競得人,競買人會傾向于保守報價,即在保證了中止價的前提下,能夠控制市場熱度,降低競買人資金負擔。北京采用“競現房”方式考驗競買人資金實力和回款周期等,提高了競買人競得門檻。
為有效解決現有競價規則存在的問題,盡量克服招拍掛三種方式的各自弊端、發揮其長處,形成既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又能促進油氣勘探開發的競價機制,筆者建議對現有競價規則進行優化,建立明暗結合的競價機制,分兩個階段報價,選擇報價第二高者為競得人,從規則上克服現有競價機制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