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5日20時20分,湖南省煤業集團金竹山礦業有限公司塘沖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488.8萬元。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網站公布了《湖南省煤業集團金竹山礦業有限公司塘沖煤礦“4·5”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原因與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5煤為突出煤層,21510切眼上山受上覆3煤層開采邊界煤柱的集中應力、斷層帶構造應力及自重應力疊加影響,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在出現突出預兆情況下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導致人員遇難。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事故發生后遲報事故。
有關責任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1.塘沖煤礦
(1)隱瞞工作面。未將21510切眼上山掘進作業面標注在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圖上,該工作面安裝的T1甲烷傳感器和回風流T2甲烷傳感器,沒有連接并上傳至安全監控系統,也沒有按要求將21510切眼上山掘進作業面向冷水江市應急管理局報備。
(2)違章指揮冒險作業。4月4日煤礦在事故地點進行預測預報期間出現明顯突出預兆,煤礦沒有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要求,進行全面分析核查,也未補充采取區域或局部綜合防突措施,仍違規安排更換支架等與瓦斯治理工程無關的作業。
(3)違規組織施工。在未取得開工單、掘進作業規程和防突專項設計未經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組織21510切眼上山掘進工作面施工。
(4)未采取局部防突措施。2024年3月21日-4月3日,21510切眼上山掘進工作面掘進72m,違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沒有實施預測預報,沒有落實允掘制度;違反《21510切眼掘進作業規程》規定采用手鎬落煤,沒有一次性全斷面爆破。
(5)技術管理混亂。21510切眼上山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設計與21512采煤工作面共用回風巷;切眼上山沿斷層邊緣布置;選用淘汰的木支柱支護;采用上山掘進作業,沒有制定加強支護、減小巷道空頂距等內容的專項措施;技術文件未按規定報金竹山礦業公司審批。
(6)安全管理機構人員不全。通防科長暫缺,且未明確臨時負責人;21510切眼上山掘進期間未按規定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
(7)礦井有關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每月召開防突專題辦公會議,沒有組織召開防突預警專題會議,沒有開展礦井通風瓦斯日分析。
(8)雙重預防機制落實不到位。21510切眼上山掘進工作面沿斷層布置,處于構造應力集中和斷層破碎帶,屬突出高危區和頂板管理困難區,風險研判時沒有將其列入重點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