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城礦業(000688)發布公告,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中涉及的營業收入大幅增長的合理性、業務是否具備真實商業背景各商業實質、實控人是否存在資金占用或提供財務資助情形、控股子公司宇邦礦業的商譽、無形資產等問詢進行了詳細的回復。
2021年,國城礦業的貿易業務收入出現了大幅增長的情況。數據顯示,2020年國城礦業的貿易業務收入為602.99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為0.66%;2021年貿易業務收入就大幅增長至5.91億元,占營業收入比重34.57%。
變更部分收入確認方法,導致貿易收入大幅增長
對于公司營業收入構成的變動,深交所問詢函指出:貿易業務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業務是否存在“空轉”貿易、融資性貿易情形,是否具有真實商業背景和商業實質。
國城礦業在問詢函中表示,公司2021年貿易業務收入較2020年貿易業務收入大幅增長主要由于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對部分滿足條件的2021年貿易營業收入采用總額法確認所致,變動具有合理性。
根據問詢函回復顯示,2021年國城礦業的貿易總額為14.54億元,其中按凈額法確認的貿易額為8.70億元(確認貿易營業收入0.07億元),按總額法確認的貿易額為5.84億元(確認貿易營業收入5.84億元)。
總額法與凈額法最大的區別在于收入金額的確認,總額法是按照已收或應收對價總額確認收入,而凈額法按照預期有權收取的傭金或手續費的金額確認收入。
采用不同的方法確認收入會對企業的營業收入、凈利潤率會產生明顯差異。簡單說,國城礦業將部分凈額法收入更改為總額法,將導致營業收入出現“賬面上的增長”。同時,其收入確認方法的差異,將會導致毛利率、凈利潤率等財務指標信息的可比性有所下降。
對于采取總額法或凈額法確認貿易業務收入相關依據與合理性,國城礦業從鋅錠業務、煤炭業務兩個方面進行了分析。
在鋅錠業務上,國城礦業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因存在同業競爭情況,故對營業收入按凈額法確認。然而到了第四季度,國城礦業就對鋅錠業務合同進行逐一甄別,將其中部分收入確認為總額法。
在煤炭業務方面,國城礦業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國城礦業與客戶約定:公司與供應商的煤炭買賣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買受人卸煤鐵路專線,由出賣人代辦鐵路運輸。國城礦業在實際上并不承擔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等風險,故按凈額法確認收入。
到了第四季度,國城礦業與客戶的煤炭買賣合同發生變化。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買受人卸煤鐵路專線;風險承擔:貨物經買受人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前損毀、滅失、數量波動等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根據鐵路承運人出具的貨物運單,發運:貨權歸天津國瑞貿易有限公司所有,故按照總額法確認收入。
第四季度貿易業務收入確認方法發生變動,讓國城礦業第四季度收入出現了大幅增長。數據顯示,國城礦業第四季度收入為9.37億元占2021全年營業收入54.82%;其中,第四季度貿易業務確認收入5.83億元,占全年營業的收入34.16%。
宇邦礦業產能擴張存變數
對于旗下控股子公司宇邦礦業多次發生安全事故、內控機制、商譽減值、無形資產的評估測算過程以及推銷方法等問題,深交所問詢函進行了重點關注問詢。
公開資料顯示,宇邦礦業是由國城礦業收購所得,收購時其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1.26億,而評估值高達15.88億,溢價率達到1,157.56%。在此次收購過程中,溢價最大就是宇邦礦業采礦權所確認的無形資產。
2020年的評估報告顯示,在采礦權的評估中,假設根據2018年編制完成的可研設計方案采礦權生產規模由60萬噸/年,擴產建設規模至825噸/年。在此次問詢函的回復中,國城礦業表示,預測2027年宇邦礦業的將達產,生產規模將達825噸/年。
根據預測的結果,2027年達產后相關礦場的原礦產量規模是2018年的13.75倍。對于這個生產規模的預測,在問詢回復中,國城礦業給出了更詳細的假設前提。在項目審批假設方面,囯城礦業回復函中表示,在2017年3月14日以國土資發〔2017〕29號文取消了原國土資發〔2011〕14號文中有關變更生產規模的審批事項。
但是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監管部門的相關審批事項仍有效,評估假設提出本項目技改擴能后能夠符合相關部門的審批要求,并順利取得新的825萬噸/年采礦許可證是評估結果成立的基礎。
同時,假設該擴產項目在以后年度能夠順利獲得立項批準,礦山改擴建順利竣工并通過驗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現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可順利延續并取得新的許可證。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回復函顯示,目前,從宇邦礦業采礦權將于2023年10月26日到期。上述所提及的國土資源部取消了有關變更生產規模的審批事項,讓宇邦礦業的生產規模擴張的假設多了一層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