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深化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在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協作共治,加強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切實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和礦業權人合法權益。
《通知》提出:一是加快信息系統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盡快推動通過外部數據交換平臺,實現“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貴州省電子稅務局”與“貴州省礦業權出讓收益系統”有關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切實提升“以數治費”能力和水平。
二是規范費源信息傳遞。全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時將礦業權出讓合同(協議)或分期繳款批復、礦業權人(繳費人)名稱、礦山名稱、繳費金額等費源信息傳遞稅務部門,對礦業權人變更等影響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的情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時重新傳遞費源信息,確保數據質量和征管信息實時共享、完整準確。
三是嚴格費源信息核驗。稅務機關結合礦業權出讓合同、分期繳款批復、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等資料,重點對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傳遞的征收品目、礦山名稱、采(探)礦證編號、證載面積、礦種、征收標準、分期繳款、合同簽訂日期、繳費年度等費源信息開展一致性核驗。經稅務機關核驗發現費源信息存在風險疑點的,及時提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實確認或更正后重新推送。
四是及時反饋征繳結果。稅務部門將已征收的繳費數據信息及應繳欠繳數據信息及時傳遞給礦業權所屬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征收中,礦業權人提出礦業權已轉讓、變更等情形的,及時提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實確認或更正后重新推送。
五是強化征繳信息對賬。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入庫,不得違規多征、減征、免征或緩征。全省各級自然資源和稅務部門安排專人負責聯絡,加強費源信息和征繳信息對賬工作,實現征繳信息閉環管理。(中國自然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