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柳州海關公示廣西西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申報不實違規案行政處罰信息。
柳州海關行政處罰案件公示信息報送表 填表時間:2022年6月21日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柳關緝罰字〔2021〕0012號 | ||||
執法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二條 | ||||
案件名稱 | 廣西西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申報不實違規案 | ||||
被處罰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姓名 | 廣西西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51200571800810A,法定代表人:玉蘭 | ||||
違法事實和理由 | 2019年5月30日,當事人西馬公司委托汕頭市恒博報關有限公司向海關報關進口高嶺土一票,報關單號:602020191209002925,進口高嶺土1277.65噸、總價63882.50美元,貨物原產地馬來西亞,貿易方式為一般貿易。2019年6月18日,當事人西馬公司委托汕頭市信易報 關有限公司向海關報關進口高嶺土一票,報關單號:602020191209003311,進口高嶺土1357.30噸、總價67865.00美元,貨物原產地馬來西亞,貿易方式為一般貿易。申報進口上述兩票高嶺土的過程中,西馬公司直接向現代商船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低硫附加費、文件 費等費用合計14830.76元,此筆費用報關時未向海關申報。上述費用由西馬公司向承擔海運事務的船務公司實際支付,并屬于貨物運抵目的港起卸前的運輸相關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該費用應當計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經柳州海關計核,報關單號: 602020191209002925、602020191209003311項下的兩票進口貨物 ,低硫附加費、文件費等費用合計14830.76元,未如實向海關申報,造成漏繳稅款2095.58元。 當事人西馬公司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所規定的進口貨物價格申報不實違規行為,影響國家稅款征收。 | ||||
處罰結果 | 1.對當事人西馬公司 罰款1676元。 2.對當事人西馬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員蒙力波予以警告 | ||||
救濟渠道 | 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南寧海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其他信息 | 上述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