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北侖分局出讓了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郭巨街道峙頭區域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雙屯村、長坑村、洋漲村峙頭山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巖)礦采礦權。起拍價40000萬元,資源儲量有2639.98萬噸。
該礦區位于寧波市北侖區郭巨街道雙屯村、長坑村、洋漲村。礦區面積0.9685平方千米,開采礦種屬于建筑用石料(凝灰巖)。資源儲量有2639.98萬噸,開采標高在 145.6米至 5米。出讓年限3年,起拍價40000萬元。
根據競買公告,礦山開發須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開發利用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競得人應在采礦權合同簽訂之日起建立基金賬戶并一次性足額計提基金12065.02萬元。
競買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列入地礦信用等級為E級的,依法限制參與省內礦業權招拍掛活動;列入地礦嚴重失信名單的,視為不具有承擔省內礦業權招拍掛項目應具有的一般履約能力,不認定為適格投標人或競買人。 3、采礦權競得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當地成立全資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資子公司申領采礦許可證及辦理相關手續。
風險提示:
1、采礦權競得人須完成上述礦區的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持礦業權出讓收益繳納憑據、公示結果告知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登記手續。
2、采礦權人在開采前須向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辦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續,并按國家規定繳納植被恢復費;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3、本采礦權終止后,采礦權人應在六個月內自行拆除礦區資產,無補償。
4、采礦權人不得在礦區及周邊范圍內新建與采礦生產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
5、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以現狀地貌出讓,請競買人踏勘核實,費用自理。
6、礦業投資屬于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和政策法規變化風險,競買人應考察與踏勘,向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詳細了解礦業權的相關情況后,慎重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