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SH601899,股價10.3元,市值2712億元)發布公告稱,其持股比例95%的子公司烏拉特后旗紫金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烏后紫金)于1月3日收到烏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判決的主要原因是烏后紫金犯非法采礦罪。法院一審判決沒收烏后紫金違法所得約4.6億元,并處罰金1500萬元。
非法采礦被群眾舉報
烏后紫金非法采礦案源于群眾舉報。2022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公布的“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內蒙古自治區第七批82件群眾信訪舉報件”當中披露了相關舉報情況。
記者注意到,舉報人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烏后紫金三貴口鐵(鉛)鋅礦多年無采礦證、無安全許可證違法開采,隱瞞北礦段的非法開采,在環保檢查中弄虛做假和破壞當地的生態系統。
圖片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官網截圖
據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公布的調查核實情況,上述舉報“部分屬實”。2022年4月3日,烏拉特后旗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深入井下實地核查,發現南礦段通往北礦段巷道堵塞,未能進入北礦段現場。
2022年4月8日,涉事企業總經理鄭某某到烏拉特后旗公安局食藥環大隊投案,稱紫金礦業三貴口北礦段無證開采鉛鋅礦,涉嫌非法采礦,烏拉特后旗公安局已受理案件并開展進一步調查。
2022年4月15日,紫金礦業針對烏后紫金無證越界開采問題發布公告,稱已被烏拉特后旗公安局立案調查。
在2022年的公告當中,紫金礦業稱:“經我司初步了解,三貴口鋅(鉛)礦南北礦段為同一礦體,烏后紫金于2012年申報南北兩個礦段合一的采礦權,因北礦段勘探程度較低,只取得了南礦段采礦權;烏后紫金于2012年對北礦段進行補充探礦,2013年9月獲得資源儲量備案證明,開始多次申報采礦權,因為礦業政策及人為等多種因素,北礦段一直沒有取得采礦權,2018年之前在探礦過程中對副產礦石進行了回收,存在以探代采及部分越界開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