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同意,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出臺《關于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電子證照標準的函》,發布了新修訂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采礦許可證》國家標準,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探礦權登記、采礦權登記后應制作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證照。
2019年頒發的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電子證照(以下簡稱電子證照)國家標準是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的組成部分之一,此次修訂為第一次修訂。新修訂的標準為礦業權電子證照的推進應用提供了遵循。
新標準明確,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證照類型信息由自然資源部統一固定賦值及管理。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元數據體系由證照類型信息、基礎信息、業務信息構成。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形成的電子證照和電子證照目錄信息,按照相關要求接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據悉,推進電子證照應用是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深入推進,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堅持便民高效原則,積極推進電子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應用,持續優化政務服務,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方便群眾辦事,不斷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資源部部本級應用電子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截至目前共制發電子證照492個。據統計,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現電子證照的應用,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安徽、福建、河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寧夏13個省份在省、市、縣三級均實現了電子證照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