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203 證券簡稱:大中礦業
債券代碼:127070 債券簡稱:大中轉債
公告編號:2023-124
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和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據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260,000萬元。該預計擔保額度可循環使用,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擔保的額度之間進行調劑。擔保的有效期為自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負責與融資機構簽訂相關擔保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0日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經濟參考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3)、《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52)。
二、對外擔保進展情況
近日,公司全資子公司大中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中貿易”)、安徽金日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日晟礦業”)為滿足日常經營所需的資金需求,分別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請了一筆融資業務,融資金額共計3億元。公司同意為上述融資提供擔保,并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了相應的保證合同,具體情況如下:
1、大中貿易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了《綜合授信合同》,申請使用的綜合授信額度為10,000萬元。公司同意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并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2、金日晟礦業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了《綜合授信合同》,申請使用的綜合授信額度為20,000萬元。公司同意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并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上述實際發生的擔保金額屬于已審議通過的擔保范圍,無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本次擔保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無需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大中貿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大中貿易有限公司
2、統一信用代碼:91460100MA5U2RBE2B
3、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鳳凰島1號樓A座234號
4、注冊資本:80,000萬元
5、法定代表人:高文瑞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6日
7、經營范圍: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金屬礦石銷售;金屬材料銷售;金屬制品銷售;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煤炭及制品銷售(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8、股權結構:公司持有大中貿易100%的股權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2022年度 2023年半年度
營業收入 389,453.80 184,658.38
利潤總額 3,389.41 -1,462.51
凈利潤 3,137.30 -1,243.20
項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30日
總資產 115,958.42 161,203.07
總負債 30,899.45 77,387.29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0 0
流動負債總額 30,875.92 77,375.55
凈資產 85,058.98 83,815.77
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大中貿易實際發生對外擔保金額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貸款金額為0元;無大額訴訟和仲裁。截至目前,大中貿易未進行過信用評級,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狀況良好。
(二)安徽金日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名稱:安徽金日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統一信用代碼:91341522675877011D
3、注冊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馮井鎮周油坊村
4、注冊資本:210,000萬元
5、法定代表人:張杰
6、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7、經營范圍:許可項目:非煤礦山礦產資源開采;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選礦;金屬礦石銷售;工程管理服務;金屬材料銷售;建筑材料銷售;機械設備銷售;金屬制品銷售;辦公設備銷售;機械零件、零部件銷售;輪胎銷售;軸承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橡膠制品銷售;防腐材料銷售;建筑砌塊銷售;礦山機械銷售;日用百貨銷售;塑料制品銷售;農業機械銷售;五金產品零售;潤滑油銷售;機械電氣設備銷售;汽車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銷售(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8、股權結構:公司持有金日晟礦業100%的股權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2022年度 2023年半年度
營業收入 143,090.93 81,698.04
利潤總額 37,213.63 26,803.54
凈利潤 33,374.33 22,378.41
項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30日
總資產 696,095.81 648,340.46
總負債 399,366.02 329,232.27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93,000 101,500
流動負債總額 355,798.98 297,311.93
凈資產 296,729.79 319,108.20
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金日晟礦業實際發生對外擔保金額為110,000萬元(均為對公司的擔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貸款金額為86,500萬元;無大額訴訟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礦業未進行過信用評級,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狀況良好。
四、《綜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額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大中貿易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的《綜合授信合同》
1、受信人:大中貿易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綜合授信額度:壹億元整
4、綜合授信額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
(二)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1、保證人: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債務人:大中貿易有限公司
4、保證擔保的債權最高額限度
債權本金(人民幣)壹億元整和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以及為實現債權、擔保權利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之和。
5、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范圍
本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
7、保證期間
(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即自債務人依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每一具體業務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
(2)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以主合同約定為準。但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依主合同約定或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或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協議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則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日或延長到期日為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如主合同約定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則最后一筆債務到期之日即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
8、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簽字或加蓋名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三)金日晟礦業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的《綜合授信合同》
1、受信人:安徽金日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授信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綜合授信額度:貳億元整
4、綜合授信額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
(四)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1、保證人: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債務人:安徽金日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4、保證擔保的債權最高額限度
債權本金(人民幣)貳億元整和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遲延履行金以及為實現債權、擔保權利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