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建水縣泰合礦業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項違法行為,被建水縣應急管理局責令限期消除隱患、限期改正,并處以六萬元人民幣罰款。
據公告內容,建水縣泰合礦業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庫尾區域存在雜亂堆存的干尾砂堆積體等情況,且南側尾礦堆積體外坡陡于1:2.6,還有溢洪道底板及邊墻存在裂縫等多項問題。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未設置四級預警閾值,維護管理上也存在問題。且該公司通往溢洪道進水口及攔水壩南側進水口的應急道路無法滿足應急搶險時通行和運送應急物資的需要。此外,建水縣泰合礦業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及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水縣泰合礦業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構成了嚴重違規行為。因此,建水縣應急管理局決定給予責令其限期消除隱患、限期改正,并處以人民幣60000元的行政處罰。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建水縣泰合礦業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532524563164332W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建〕應急罰〔2024〕17-1號 |
違法事實 | 建水縣泰合礦業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庫尾區域存在雜亂堆存的干尾砂堆積體,且堆積體西側坡腳處存在挖掘的活動。2.南側尾礦堆積體外坡陡于1:2.6,且該部位馬道設置的排水溝未進行襯砌。3.庫周截洪溝內局部位置淤堵。4.溢洪道底板及邊墻存在裂縫。5.《排洪構筑物質量檢測報告》未對排水斜槽蓋板進行檢測,該報告中顯示溢洪道側壁厚度偏差-15~+60MM,大于允許偏差3%(12MM)的要求。6.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未設置四級預警閾值,排洪系統進出口等重要部位未設置視頻監控。7.通往溢洪道進水口及攔水壩南側進水口的應急道路無法滿足應急搶險時通行和運送應急物資的需要。8.尾礦庫庫尾存在少量積水。9.干式尾礦庫尾礦排放和堆筑前未進行試驗,無法確定已堆存的干尾砂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碾壓。10.未根據尾礦堆存方式和筑壩方式配備必要的檢測設施和人員,不滿足對入庫尾礦相應指標定期檢測的需要。11.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及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12.《現狀壩體穩定性及調洪演算分析》(2024年)為現狀壩體穩定性分析和調洪演算報告的合訂版,作為專項報告應單獨出版,該報告僅對現狀主壩情況進行了分析,未分析南側的尾砂堆積體,未驗證最終壩體的穩定性和確定后期的處理措施。13.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的管理和維護未設置專門技術人員負責。14.未編制《尾礦庫安全使用規劃》。15.尾礦庫年度、季度作業計劃編制不規范,且未經公司簽署發布,缺少詳細運行圖表。16.未按規定要求定期開展安全檢查。17.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和人工安全監測的監測成果未定期進行對比分析。以上事實有法定代表人劉正軍、廠長李建國、安全副廠長曾俊云詢問筆錄、現場照片、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尾礦壩巡查記錄表、人事任命通知、現狀壩體穩定性及調洪演算分析部分內容、土工材料購銷及安裝合同、部分設計圖紙、2024年尾礦排放作業計劃、尾礦庫在線監測數據、尾礦庫日常巡查安全檢查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四月)、成立安全科的通知、《安全設施設計》部分內容、驗收評價報告部分內容等證據證實。 |
處罰類別 | 警告,其他-責令你(單位)限期消除隱患、限期改正 |
處罰機關 | 建水縣應急管理局 |
處罰內容 | 責令你(單位)限期消除隱患、限期改正,決定給予處人民幣60000(陸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06-24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