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2024年1月31日收盤,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29,467,700股,已回購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為1.4463%,最高成交價格為人民幣6.79元/股,最低成交價格為人民幣5.59元/股,已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85,219,751.28元(不含交易費用)。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2023年11月3日,公司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籌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71元/股(含),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098)。
二、實施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依據決議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24年1月,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20,553,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087%,購買的最高價為6.71元/股、最低價為5.59元/股,支付的金額為126,366,307.45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收盤,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29,467,700股,已回購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為1.4463%,最高成交價格為人民幣6.79元/股,最低成交價格為人民幣5.59元/股,已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85,219,751.28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進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實施過程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敏感期、回購數量和節奏、交易委托時
段的要求,對照該指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
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其交易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上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規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