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少鵬)西藏礦業6月2日晚公告稱,近期,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督察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則扎布耶鋰業高科技有限公司,針對“在扎布耶鹽湖管理范圍內違規建設1200公頃鹽田和結晶池”的問題,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則,在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重新劃定河湖岸線管理功能區的基礎上,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手續。同時,針對“阻隔湖泊水體自然交換”的問題,已按照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及專家的具體要求,正在推進整改,滿足當地農牧民在枯水期正常通行的要求。
公告顯示,針對“在鹽湖周邊違規取178.4萬立方米”的問題,公司于2005年、2013年,因一期及一期技改工程的建設需要,在工程就近的三個點取土,總面積178.40萬立方米。
記者注意到,上述事項系扎布耶鹽湖一期工程的歷史遺留問題。西藏礦業表示,由于企業當時經營困難、環保意識較淡薄,未能及時恢復治理。目前,已編制完成治理方案并經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認定,正有序推進三個取土點的恢復治理工作,計劃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施工并通過行業主管部門驗收等工作。
對于環保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西藏礦業表示將以此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正確處理好企業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將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在生產過程中持續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控制和監督,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